一、申請對象:縣域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各類中小微企業、法人組織、農戶及個人。
二、合作銀行:太湖縣內所有合作銀行。
三、申請條件:
(一)各類中小微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組織:
1.在縣域內注冊成立、有固定經營場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人治理結構規范;有持續經營能力;企業(法人組織)及其負責人無不良貸款、偷漏稅等違規違法行為;
2.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真實、完整;
3.主要產品和生產工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和環保政策,優先支持園區內企業,發展新興產業、支柱產業及現代農業等經濟實體,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類產業以及產能落后、環保不達標的,不予支持。
4.經營業績良好,具有成長性和還本付息能力。
(二)個人及農戶申請擔保貸款投資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和環保政策,具有還本付息能力。
四、擔保費率: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5%。
五、擔保額度:單戶融資擔保余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六、業務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各類中小微企業、法人組織、農戶和個人,到縣擔保公司及貸款銀行申請辦理(先登錄擔保公司融資擔保平臺申請業務)。
(二)申請擔保主體按縣擔保公司和合作銀行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后,縣擔保公司和合作銀行按規定程序辦理。